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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都区投资项目审批双向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来源: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相关部门:

  《江都区投资项目审批双向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江都区投资项目审批双向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优化投资环境,激发企业投资创业的热情和活力,促进投资项目快审批、快投产、早见效,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环节更少、效率更高、服务更优”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通过明确审批部门、项目单位以及代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分期工作任务,理顺审批流程,明晰权利义务,加快审批推进,实现以承诺促工作、以责任保效率,进一步促进涉企审批服务提速、提效。

  二、双向承诺制度的含义和实施范围

  双向承诺制度是指投资项目申办立项手续时,由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扬江政办发〔2017〕83号文件规定,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务办,日常工作由区政务办负责)牵头各审批部门、项目单位以及代办人员签订“江都区投资项目审批双向承诺书”(见附件1),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提出审批期望办结时间,并作出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合规的报批材料和中介技术服务资料的承诺;各审批部门根据业主合理的期望办结时间,倒排办理时间进度,承诺按期完成全部审批手续;代办员承诺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的审批服务制度。

  我区范围内、符合产业政策导向,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经营性房产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其项目审批权限在我区范围内的,均实行双向承诺制度。项目审批的期望办结具体时间,由项目单位和审批部门共同确定。

  三、基本原则

  (一)审批代办原则。各镇、园区应按照《江都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办法》(扬江政办发〔2017〕83号)的要求,安排代办员为项目单位提供代办服务。代办员应协助项目单位,根据投资项目的紧迫性和项目单位的投资到位情况,提出办结审批手续的期望时间。

  (二)主动服务原则。各审批部门应按照审批进度安排,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提醒项目单位及时准备报批材料,督促中介机构及时完成技术服务,确保各项手续按进度序时推进。

  (三)信息共享原则。各审批部门间实行审批信息共享,通过网上共享、内部流转、抄告等方式,减少项目单位在各审批部门(或窗口)间“来回跑”现象,实现各环节无缝对接。

  (四)个性服务原则。各审批部门与项目单位应根据投资项目的类型和复杂程度,按期望办结时间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流程、进度计划和推进方案。个性化审批服务进度应在扬发〔2017〕2号文件“建设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办结”要求的基础上实现再提速。

  (五)配套改革原则。各审批部门要及时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运用到项目审批工作中,同时要抓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积极推行并联审批、提前介入、代办服务等创新工作,提高审批服务质效。

  四、实施方式

  (一)项目抄告。项目立项部门(发改委或经信委)在项目立项后,将项目准入信息及时告知区政务办和各审批部门。项目代办员应主动加强与区政务办和各审批部门的沟通联系。

  (二)联合会审。区政务办获得项目准入信息后,及时与项目单位或项目代办员对接,了解项目投资强度、建设规模、推进紧迫程度等,结合期望办结时间与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单位共同制订项目“审批时间进度表”。并由区政务办牵头相关审批部门召开会审会议,相关审批部门分别确认本部门的审批环节、办理事项和办理时限等。

  (三)签订承诺。区政务办组织各审批部门、项目单位及其代办员,在“江都区投资项目审批双向承诺书”上签署承诺或盖章确认(各审批部门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经共同确认的“审批时间进度表”分发至各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对照办理。

  (四)限时办理。各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应根据进度安排,主动与项目单位衔接,提前介入服务,告知相关办理要求,按进度计划按时或提前办结。各审批部门应按要求实时将办件情况录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政务服务工作平台,对每个项目的审批环节、受理时间、办结时间等进行留痕操作。

  (五)实时监管。区监察局、政务办将通过网上核查、现场督办、办件回访等手段,全程跟踪项目审批情况和进度。同时,建立办理时限预警机制,提前预警审批事项办结时间,对超期办理部门进行效能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审批部门,共同推进全区投资项目审批双向承诺制度的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审批的具体事项,了解掌握全区重大项目审批推进情况。

  (二)完善服务机制。深入贯彻全省新一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按照“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改革要求,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加快实现部门进驻率、审批事项进驻率、授权到位率三个100%目标,达到政务服务中心之外无审批。同时,清理规范涉及审批的各类中介服务,完善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形成规范、高效的审批服务机制,为双向承诺制度的推行创造有利条件。

  (三)用活审改成果。双向承诺制度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和项目单位要求,确定办理形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全程免费代办服务,并无缝结合容缺受理、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联合测绘等审批改革措施,加快项目审批进程。

  (四)完善监督机制。区政务办、各审批部门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区政务办要将双向承诺制度实施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区监察局要加强投资项目审批双向承诺制度的效能监察,强化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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